保护自己 勇敢说“不”——杭州市临安区小龙人幼儿园开展防欺凌安全教育活动

小龙人幼儿园 2024-03-21 09:45

保护自己 

勇敢说“不”

—防欺凌安全教育活动

幼儿园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摇篮,校园安全、幼儿平安,是家园共同的期盼。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,进一步规范幼儿言行,保障幼儿身心健康,建设平安和谐幼儿园,杭州市临安区小龙人幼儿园开展以“保护自己,勇敢说不”为主题的防欺凌安全教育活动,让我们一起杜绝校园欺凌,守护孩子成长净土,呵护每个幼儿的幸福童年。


#01#

防欺凌小课堂
















老师结合校园欺凌事件案例,通过观看视频、绘本讲述、情景表演等教育方式,对幼儿进行防欺凌安全教育,让幼儿了解暴力行为的危害性,学会保护自己,勇敢地对欺凌行为说“不”,学会关爱身边的人,成为有礼貌、能谦让、讲文明的好孩子。

#02#

学会保护自己
















老师和孩子们阅读防欺凌绘本故事,引导幼儿学习正确的行为,教会幼儿懂得保护自己,远离伤害,不做受害者,更不能做欺凌者!

预防欺凌



#03#

自我保护小妙招
















在幼儿园里,同伴之间要友好相处,当别人欺负自己时,一定要勇敢地保护自己,对不友好的行为勇敢地说“不”,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,说出自己的想法,寻求他们的帮助,当你的朋友遇到欺负时,你也要大声地说出自己的感受,用自己的智慧保护自己和朋友的安全。


#04#

防欺凌倡议书
















尊敬的家长们:

您好!近年来,校园欺凌事件不断增多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。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,您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。为了让您的孩子能够在校园中健康成长,我们特此向您发出这份预防校园欺凌家长告知书,希望您能够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。

一、认识校园欺凌。首先,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。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或校园周边,由个别学生或学生群体,对另一个或多个学生实施的身体、心理或财物上的伤害行为。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侮辱、孤立排挤、殴打推搡、抢夺财物等。校园欺凌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,甚至可能导致长期的心理问题和社交障碍。



二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。作为家长,您应该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。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,倾听他们的心声,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扰。如果发现孩子有情绪低落、焦虑不安、自卑自责等心理问题,应及时与孩子沟通并寻求专业心理帮助。同时,也要教育孩子学会积极应对欺凌行为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。


三、加强家庭教育。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,也是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阵地,您应该加强对孩子的家庭教育,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和自我保护能力。教育孩子尊重他人、友善待人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。同时,也要与孩子一起制定家庭规则,明确哪些行为是不可接受的,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和纠正。


四、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。学校是孩子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,也是预防校园欺凌的关键环节。您应该积极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,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。定期与老师沟通,了解孩子在学校中的表现和问题,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。同时,也要关注学校的通知和公告,及时了解学校对校园欺凌问题的态度和措施。


五、教育孩子应对欺凌行为。当孩子遭遇欺凌行为时,作为家长,您应该教育孩子勇敢站出来,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求助。告诉孩子不要害怕、不要逃避,要勇敢面对欺凌者并寻求帮助。同时,也要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,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流、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等。在必要时,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六、共同营造和谐校园氛围。预防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。作为家长,您应该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组织的预防校园欺凌活动,共同营造和谐校园氛围。通过参与家长会、社区活动等形式,与其他家长和学校领导进行交流,共同关注校园欺凌问题并提出建议。同时,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,让孩子成为遵纪守法、文明有礼的好公民。

家长朋友,希望您能积极参与到预防欺凌的行动中来,认识到校园欺凌的重要性,发现欺凌主动制止,您的主动制止保护的可能是一个孩子的身心,维护的可能是一个孩子的家庭,呵护的可能是一个孩子的明天和未来,让我们携手共进,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学习环境而努力,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吧!

杭州市临安区小龙人幼儿园

2024年3月21日


#05#

了解校园欺凌
















什么是校园欺凌



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(个体或群体)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(个体或群体)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。




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



1. 暴力的肢体行为:例如踹、掐、捏、打。

2. 话语的欺负:例如给人起外号、嘲讽、骂人。

3. 心理的欺负:例如带头孤立他人,不让小朋友和他玩。




校园欺凌的不良影响


1. 孩子欺负人是一种主动攻击行为,是不会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的表现。

2. 被同伴欺负的孩子在身心健康上会遭受很大的伤害。经常被同伴欺负的孩子情绪低落,注意力分散,自信心不足,内心充满孤独感和挫败感,更严重的还可能会出现失眠,受害人还可能转化为加害人。

3. 被欺负的孩子的童年生活、性格倾向,甚至是未来人生都会受到严重的消极影响。




家长应该如何做




1. 多关注自己的孩子,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。教育孩子正直、善良,与人为善,团结共进的品格,不对他人实施欺凌和暴力。

2. 重视与老师、幼儿园的沟通和联系,多了解孩子在园情况。

3. 对孩子进行预防教育,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的方法。如果发现孩子遭遇欺凌事件,切忌斥责孩子,要立即与幼儿园联系,提供情况。要表示坚定地站在孩子一方,鼓励孩子勇敢面对欺凌和暴力事件。  

4. 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意识教育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。不能教育孩子以暴制暴,因为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,以暴制暴的方式会招致更强烈而持续的霸凌,会使孩子的身心造成更大的伤害甚至让孩子成为施暴者。

5. 教育孩子有问题第一时间呼救,告知老师和家长。

6. 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,不以暴制暴。重视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,沟通交流时,切忌态度生硬。善于从孩子的情绪变化和只言片语中发现问题。





校园欺凌绘本推荐



教育篇

在幼儿小的时候,教育引导幼儿正确的行为;教给幼儿保护自己,远离伤害。

交往篇

传递给幼儿解决矛盾的智慧。

勇敢篇

面对校园欺凌,用简单而实用的方法保护自己,向霸凌者说:“嘿,我不怕你。”

友爱篇

要注重对幼儿同伴关系、交往能力的培养和引导。

防欺凌儿歌


在幼儿园,我们不做“小霸王”;在受到欺负的时候要知道如何应对;学会关心和善待他人,与他人友好相处。让我们来学习防欺凌儿歌吧!一起做个遵纪守则的好孩子!

防欺凌儿歌

面对欺凌莫慌乱,

报告老师需及时。

遇见欺凌不漠视,

巧妙机智共制止。

互帮互助人人夸,

快乐生活笑哈哈。

     



出现这种情况孩子可能正遭受欺凌


No.1 

突然不愿上学

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,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,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。

No.2

无端情绪变化

孩子放学回家闷闷不乐,有厌学的念头,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,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。

No.3

抱怨有同学针对他

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。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,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,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,不经意地聊聊天。

No.4

身上出现伤痕

孩子放学回家全身脏兮兮,身上还有伤痕,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,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。千万不能忽视。

No.5

行为异常

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,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,如特别粘人、拒绝去学校、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,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。

No.6

睡眠出现问题

失眠、噩梦、尿床等问题也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。


 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三十四条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第二百四十六条【侮辱罪】【诽谤罪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,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,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,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、婚姻自主权等权利。

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、名誉权和荣誉权。

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。



 部分针对反校园欺凌的指导文件 

1.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》

2021年1月20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》,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,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、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、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,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,织牢联动网络,健全长效机制,建设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,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。

2.《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》

2016年11月1日,教育部等九部门(综治办、高级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)联合印发《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》,意见明确,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,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,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,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,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,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。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,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,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、刑事处罚,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、手段残忍、后果严重的,必须坚决依法惩处。

3.《中小学(幼儿园)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》

2016年11月30日,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,推动建立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的中小学(幼儿园)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,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中小学(幼儿园)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》,强调重点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、中小学对防溺水、交通事故、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、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、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。


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中说到:“幼儿园首先要把保护幼儿生命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放在首位”,引导幼儿培养安全意识,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不可忽视,让我们一同携手,为孩子打造一个和谐友爱的成长环境,预防校园欺凌,为幼苗成长护航!

抵制校园欺凌,

告诉孩子们既不要做施暴者,

也不要做受害者,

对校园欺凌勇敢说“不”!

愿所有童年都能被温柔以待。



END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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